盗,即偷。偷盗者历来是过街的老鼠。盗版,同样是偷盗行为,但是奇怪了,盗版者堂而皇之地把盗版的图书、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摆在大街上叫卖,人们却熟视无睹,而且选购者还不少。因此,一个时期以来,盗版活动十分猖獗,一本稍微畅销一点的书刚一上市,不出十天半个月,就可能同时有几个盗版的版本出来。音像电子出版物更惨,据说市场上90%是盗版的。1月15日北京电视台“纪实报道”说:历时4年、投资700多万元制作完成的《中国大百科全书》CD——ROM光盘,尚未正式投放市场,已在中关村发现被盗版。这套光盘正版定价2800元,盗版只卖200元。这种状况比比皆是,搅扰得出版单位无可奈何,叫苦不迭,开发新选题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。出版界的有识之士指出,盗版这个顽症若不尽快攻克,再过几年,出版事业就有被整垮的危险。这不是危言耸听。
为盗版“号脉”,病根有三:首先是社会的温床。在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社会里,某种不良现象一旦与经济利益联系起来,又得不到法律和舆论的制约,就会很快蔓延开来,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,成为社会的痼疾。盗版活动之所以越来越兴,是因为盗版制品有市场;之所以有市场,是因为盗版制品便宜。如果社会公众都认识到,盗版是不道德的,买盗版制品也是不道德的;从法律上讲,买盗版制品是一种帮助销赃的行为,是要负连带法律责任的,大家都远离盗版,盗版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。
其次是执法不严。这些年来,打击盗版的法律依据已经逐步完善起来,关键在于要加大执法力度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。但是有的执法人员对打击盗版缺乏应有的认识,认为盗版制品与假酒、假药不一样,后者是要致人死命的,社会危害程度大,而前者一般不影响使用,价格便宜,老百姓欢迎,对盗版行为恨不起来,打击盗版往往睁只眼闭只眼;有的执法人员对打击盗版缺乏信心,认为打击年年搞,盗版处处有,而且越打越多,“没治了”。这样的思想认识和精神状态,打击盗版的力度可想而知。
三是出版内部对整治盗版心不齐,力不足。有的出版单位自己的出版物被盗版了,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,干等着管理部门去查;有的虽然自己也想去查,但光靠出版单位自己,查起来困难重重,往往查无结果,而且耗费很大,于是只好自认倒霉;有的管理部门感到现在盗版的事太多了,查不过来,就推给出版单位自己到法院起诉;有的管理部门费了很大精力去查,但由于缺乏手段,调查取证十分困难,往往只好半途而废。如此种种,使盗版者得以逍遥法外。此外,盗版活动之所以能够得手,往往是由于出版系统内部各个环节管理上有漏洞,被其利用,或者为其提供印刷、制作条件,或者为其提供销售渠道,或者让其混入批发市场。而这些方面都是有明确规定的,只要大家都严格按规定办,不给盗版者以可乘之机,盗版活动肯定就会收敛得多。
看来,打击盗版要进行综合治理,而最重要的是,呼吁社会公众远离盗版。